心理重建关键是建立长效机制

首页 > 教育新闻 > 新闻阅读存档/2009-05-13 / 加入收藏 / 阅读 [打印]

  汶川地震发生后,国家将心理援助列为灾后重建的一个重要方面。记者日前就灾后心理重建采访了北京大学医院心理咨询与治疗中心主任方新。

  记者:在地震一周年之际,再次提醒公众关注灾区师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有什么样的特殊意义?为什么目前必须要建立一种长效机制呢?

  方新:之所以在震后一年这样的特殊时刻再次提醒公众关注灾区师生的心理健康问题,是因为心理创伤对于一个人来说是终生的。而且在创伤性事件发生后,不同的时间点,受创伤人群会出现不同症状,比如,起初可能是麻木,也可能有的人表现为积怨、哭泣,还有的人可能一星期后开始酗酒,到一年后成为酒精依赖的病人。有的创伤病人,是在灾害发生二三十年以后才发病,而一旦发病,往往是不可逆转的,最终极可能形成精神残疾。

  记者:您多次去过灾区,您觉得做好灾后青少年心理援助还有哪些不足?

  方新:心理创伤治疗是非常复杂、专业性非常强的一项心理干预工作。从心理治疗的角度来说,治疗心理创伤,既需要专业人员,又需要一对一的方式。但国内并没有这样的人力,因此就需要大量志愿者参与进来,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但目前国内真正掌握心理治疗方法的人比较缺乏。由于青少年心理本身具有比较强的可塑性,而且比较容易受外界干扰,如果干预方式不得当,可能贻误治疗的最佳时机,给孩子造成比灾害更大的心理伤害。心理重建这场战役需要多支队伍协同作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另外,灾后心理救助,需要社会多方面的关注。社会支持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一个人受创伤后,邻居、朋友、同学和老师等都应给予关心,这对创伤的恢复是非常有帮助的,这也符合中国的文化背景。中国传统文化非常强调人和人的联结,所以,灾后社会各界应当携起手来,为灾区孩子提供专业的心理救治服务。

  记者:您认为应该怎样建立青少年心理援助的长效机制?

  方新:灾后心理重建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国家应当积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建立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的长效工作机制,坚持全面性、系统性和标准化原则,集中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在加快物质重建的同时,做好灾后心理重建工作。

  具体而言,国家或当地政府可设立心理重建专项资金,为开展心理重建活动提供基础性保障。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形成一种灾后心理重建的塔式结构:由全国专家组成一个技术督导团,指导和培训一批专业的省级心理工作者,再由省级心理工作者培训和指导社区工作者。与此同时,自然生成一条通畅的反馈机制:当社区工作者遇到实际技术问题时,可用逐级上报的方式予以解决,这样可缓解当前专家不可能长驻灾区、灾区专业人员奇缺的实际困难。

  二是在灾区青少年居住区设立心理救助站,特别是在灾区中小学开设心理援助课程,逐步形成和完善社区(村)、乡镇、区(县)、市四级心理救助网络体系,有效实施灾后心理监测与干预,使心理干预与救助能够得到长期保证。

  三是在深入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灾后心理重建专项规划,并成立由政府和专业部门、机构组成的专门小组,整合区域内外的医院、高校等科研院所的心理干预专业资源。

  ■本报记者 柯进 余冠仕